谬误

谬论或(思考)谬误是指错误的思维方式。有部分逻辑书会将谬误定义为错误的论证, 但一般不会以此解释谬误的定义, 因自相矛盾不是错误 的论证但属谬误的一种。恶意或别有所图的谬论又称作诡辩。

知识或资料的错误,称作讹误,但日常习惯上,谬论或谬误有时也用于泛指错误的言论或想法。

一个好的论证必须有效且健全。所谓有效是指如果前提为真则结论必定为真,所谓健全是指除了有效以外,所有前提都是真的,健全的论证保证结论为真。反之,如果前提不为真或前提为真不能保证结论为真,则不是好论证。

论证有谬误,不表示其结论不正确,有时一些人可能会使用充满谬误的论证,但却意外得到正确的结论,关于这点可参见谬误论证。

此外,尽管谬误经常和谎言有关,但论证有谬误,不代表论者在说谎,论者可能真心相信自己的推理正确,但因各种原因而犯下错误,而单单看到他人论证出现谬误就指称对方在撒谎的做法,也可能构成人身攻击。

对于尚未相信结论的人而言,论证过程有谬误会导致他们无法被论证说服,但另一方面,就算论证过程无误,论证也未必让人信服,因为听众也可能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,像是一些论证所用的言词、语调、语气、说话者的身份、听者的既定观点等都有可能会影响听众的观感;然而论证是否好的,关键还是在于论证是否有效且健全,任何的外在条件都无法影响论证本身的有效性。

分类

传统分类

论证的谬误可发生在三个地方:一是陈述了错误的事实(实质谬误),二是使用了不恰当的词语(言词谬误);三是使用了不恰当的推理结构(形式)(形式谬误)。其中一与二合称非形式谬误,而二与三合称逻辑谬误:

四不分类

香港哲学家李天命提倡将谬误分成四大类:不一致、不相干、不充分、不当预设。[5]